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请示的批复》(常人社事函[2016]25号),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见下表。
二、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其它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2016年7月25日—2016年8月2日):
将招聘信息通过市人社局站、区人社局网站、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公开报名(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5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为区人社局。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局共同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确定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审批后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五)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六)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经鼎城区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84915(区人社局)
0736-7376112(区卫计局)
0736-2761866(市四医院)
监督电话:0736-7386654(区纪委)
0736-7375905(区人社局监察室)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