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市食检中心)是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食品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为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食品微生物检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考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贯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资格及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引进人才职位表)。
(二)不能报名的情形
1.属于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在职在编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
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引进,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6年8月3日—8月5日)
报名人员从公告网站下载《永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及电子简历(电子简历应含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为“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如:张三-男-微生物学-研究生)发送至邮箱973140330@qq.com。
2.资格审查(2016年8月6日—8月7日)
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2寸免冠彩照3张)到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西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引进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9:00-10:30;
笔试地点: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长9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微生物学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名人员只有1人,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但其面试成绩要高于或等于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环节。
2.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2日,9:00-10:00;
面试地点:市食检中心
面试形式为实验操作,面试时长60分钟,总分100分。备选试题共2套,面试前由主考官当场抽签确定1套作为实验操作试题,公布试题后即开始计算考试时间,市食检中心提供相应的实验材料和实验操作作业指导书。考生进行现场实验操作,由考官根据操作情况现场打分并当场宣布。
3.计分: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考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引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允许递补1次。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及待遇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员享受本单位在职在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需要回避的一律回避。
(二)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人才引进工作咨询电话:市食检中心0746-6239124、
市食药监局人教科0746-8331443
人才引进工作监督电话:市食药监局监察室0746-8321792
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2.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