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我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 2015年度招聘剩余计划,此次招聘共有招聘单位7个,招聘工作人员114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南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应届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和期满的基层服务四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医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报名者需为南皮县户籍或生源地(应届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7、岗位要求普通话证书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5、现役军人;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阳光南皮”网站和南皮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6日;2、报名地点: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费100元;3、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资格证书、身份证、普通话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自行打印填写《南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近期小2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照片六张。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2、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100分
(1)笔试将委托外地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2)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类:《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类:《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类:《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100分
(1)面试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教育类岗位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若考生笔试通过后因放弃面试所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内容。
教育类面试:内容为学科试讲,时间总计10分钟。试讲以所报岗位知识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
综合类和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8分钟。
(3)面试组织及评分。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加权平均后为该考生最后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排名。
四、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别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招聘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三)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期满合格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八、有关注意事项及说明
1、此次招聘相关的公告和通知均在“阳光南皮网站”发布,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信息。无特殊情况人社局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
2、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在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的是,请接近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7-8560971
南皮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