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兴山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紧缺人才5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四)学历:具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一本专业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有一定工作经验并具有国家注册认证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学历可放宽至二本院校。
(五)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计划及专业:
一类计划1名,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中医学;
二类计划1名:专业为:艺术设计、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
三类计划1名:专业为: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地质学、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勘查;
四类计划1名:专业为:投资学、金融学、会计学(研究生)、会计硕士;
第五类计划1名:专业为: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
以上类别若出现空缺,可以将空缺计划调剂给其它专业类别。调剂顺序分别是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并且每个类别每轮只能调剂1名。
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等,若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可以以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已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方式
此次引进采取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
若专业类别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5比例的(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外),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类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增加试镜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先组织试镜,试镜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试镜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紧缺人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离开兴山的,不得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引进公告将通过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xingshan.gov.cn)和各新闻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3、报名须知: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1式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兴山县2016年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表》1份。
4、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此次引进人才招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纳报名费50元。并于2016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3办公室领取笔试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或面试资格。
(三)笔试和试镜
增加笔试和试镜的考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试镜按播音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笔试和试镜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四)面试
①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类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②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五)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若出现并列,采取加式面试的方式,按加式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对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引进类别计划(含空缺类别的调剂计划)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者,则从参加该类别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相关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紧缺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国家注册认证执业资格、省级优秀人才、省级学科带头人)、本科生(中级职称、市级优秀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五年内可享受每月1200元、1000元、800元的政府特殊人才津贴。
2、住房待遇。在兴山购房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一套公租房;在兴山县城购买住房取得房产证后,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8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领取购房补助后五年内离开兴山的,如数退还购房补助。
3、政治待遇。建立紧缺人才跟踪培养机制,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紧缺人才,按《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和程序,优先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
咨询电话:0717-2583124 0717-2584512
13507245921 13697299674
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