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缓解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宜昌市园林局委托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市园林局所属1个事业单位,3个岗位,共招聘3人。详见《2016年(宜昌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本次招聘的合同聘用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在职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6年宜昌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住建委网和宜昌市园林局网站发布《2016年宜昌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4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主管部门和市人事考试院负责指导、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7月18日(9:30—11:30,14:30—17:30)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7月19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市园林局网上公布。
2、面试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和市园林局在市人事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园林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园林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事考试院审定备案后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园林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市园林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和市园林局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市园林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市园林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园林局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委托有关人事代理机构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它要求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348;报名咨询电话:0717-6441344。
附件:
2016年宜昌市园林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