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起始时间:2016-05-0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宜都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涉及宜都市13个主管部门,26个事业岗位,共招聘33名。详见《2016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大学本(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及后生),放宽年龄限制的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6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宜都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试用期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都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idu.gov.cn)、湖北宜都网(www.hbyidu.com)、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yidu.gov.cn)等网站发布《2016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方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8:00至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5:00。一律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宜都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219.139.129.244/或http://zp.yidu.gov.cn/),注册后再进入“2016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页面,点击右下角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须知: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要提供详细报名登记信息。除需要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外,同时还须上传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的电子文本(如扫描件、图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在宜昌市内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宜昌市内任职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任职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均应填写《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证明材料均须扫描上传(通过三个附件窗口以图片或压缩文件上传,每次上传文件或压缩包大小限1M)。“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考核年限计算到2016年7月31日。有工作(专业)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5月28日。笔试加分对象(“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在报名信息(个人简历)中要做经历相应说明。
(3)笔试加分原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资格确定。笔试资格采用网上初审,由宜都市人社局指定专班负责。初审办法以考生提供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照职位条件进行初审确认(最终以面试和考察复审结果为准),凡初审通过的考生才具备笔试资格。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笔试资格审查后,低于规定比例的,应核减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5)缴费。初审通过后,要及时到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
特别提醒:由于报名与缴费系统不存在关联,需要以银行缴费户名为依据核对缴费人员身份。缴费可以在任何银行进行,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支付宝等方式支付,但必须以转帐方式缴纳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得以现金存入方式缴费),务必在“用途”栏注明考生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确认。缴费后,请考生妥善保管缴费相关凭证备查,并及时登录网上平台关注个人缴费确认信息。缴费截止日为2016年5月22日,过期不再受理。凡在银行缴费成功但在报名系统中尚未确认为“已缴费”的考生,请及时与宜都市人社局联系。
收款单位:宜都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计财股;
缴费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北三峡分行宜都支行营业部;
账号:1807072029220061118。
(6)准考证打印。组织方在确认考生缴费后才发放准考证,考生在准考证发放期才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至笔试前。
(7)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纳入诚信记录,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限制其五年内不得报考宜都市职位。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提供的地址为准。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笔试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交《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凡未提交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人员。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入围面试考生的确定: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不足1:3的应核减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
②面试资格审查(即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宜都市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入围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后,出现入围对象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该职位无人员递补,应核减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退还报名费。
面试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面试,其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3、体检。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追加笔试)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法同体检)。
5、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6、聘用。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被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不服从统一分配和应届毕业生到今年7月底止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宜都市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参与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4822010,0717-4837174
监督电话:0717-4821866,0717-4843845
附件:1、宜都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xls
2、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