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仁化县南岭生态气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 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仁化县南岭生态气象中心为仁化县气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气象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气象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专技岗位。
招聘人数:3人。
招聘对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资格条件:公开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仁化县南岭生态气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邮箱:rhcmatc@163.com 。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3)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仁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表格照片位置请附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RHQX2016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请勿重复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仁化县气象局人事部门负责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对象。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以邮件通知和电话通知两种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8:30-16:30,领取地点:仁化县建设路60号县气象局二楼办公室。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我局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复印件存档)。另请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29日9:3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开考比例不作限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只考一门综合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气象等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统一考试。
(4)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仁化人才网(http://sgrh.gdrc.com/)和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grh.gov.cn/)公示。考生对本人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仁化县气象局办公室(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合格方能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报考人员不足3人,则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仁化人才网(http://sgrh.gdrc.com/)和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grh.gov.cn/)公示。
3.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
(1)成绩评定。考生综合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分数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仁化人才网(http://sgrh.gdrc.com/)和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grh.gov.cn/)公布。
(三)体检及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仁化县气象局组织实施。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仁化县气象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人才网(http://sgrh.gdrc.com/)和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grh.gov.cn/)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仁化县气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342373,联系人:刘美莲;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6342271。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四)被聘用者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广东省仁化县气象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