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测绘研究院成立于1950年,主要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和城市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基础性、公益性、前期性工作,担负着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各界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和勘测技术服务的职能。
为进一步加强院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服务和推进测绘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6个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6年3月8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或武汉市测绘研究院官网(www.whkc.com),下载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同时上传以下相关资料:
(1)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相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2)上传扫描件,含身份证、学生证(应届)、学历证、学位证、高级职称证、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2011-2015年度市级及以上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2、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填报的《武汉市测绘研究院人事代理招聘报名登记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16年3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考生本人。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能力,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一周内发布。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2011-2015年度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或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2、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3、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测绘研究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应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审核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有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武汉市测绘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请参加选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报名电子邮箱:414376242@qq.com;,电子邮件请注明报告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咨询电话:027-85483857
武汉市测绘研究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