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0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 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2日11:00—7月5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ypedz.gov.cn/)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材料,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文件大小10kb以下),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对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交证件的原件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b以下,照片处理工具可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日11:00— 7月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使用),并于2016年7月7日10:00—7月9日9: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时,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四、考察及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实有人员确定考察入闱人员。进入考察及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主要对入闱人员的基本情况、基本素质、报考资格等各方面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体检或资格复查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平均月薪不低于2800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平均月薪不低于3500元。
六、其他
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ypedz.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6-8019698
附件: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