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代理招聘开发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二)中共正式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25日后出生);
(四)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其它相关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其他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学位证书的院校、专业必须与学历证书相符;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9:00 — 27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1月25日15:00 — 28日17: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yedz.gov.cn),具体办法是: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1月25日15:00— 1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使用),并于2016年2月16日9:00—17日17:00登陆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时,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计划将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2月18日(具体见准考证)。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党建党务等基本知识,和办文办事、文字表达及其它方面综合能力。
笔试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体检前提供。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面试由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以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需要从其它入闱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录用前政审考察。对应聘人员存在骗取考试资格、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平均月薪不低于25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至少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提高薪酬待遇,平均月薪不低于3500元。
五、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46-83251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46—830129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