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受河口区商务局委托,面向河口区辖区范围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此招聘简章。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3、 河口区内常住户口,30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5、会讲普通话,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6、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计划:工作人员3名,经济类、商贸类专业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河口区金河路2号銘石劳务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应聘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四、面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月基本工资1900元,按国家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六、合同解除
(一)正常解除。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情况,重新确定聘用关系。
(二)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0546-3661166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东营銘石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东营銘石劳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