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淄博高新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数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9名,其中市政工程现场管理岗位6名,造价管理岗位1名,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熟悉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综合科(淄博市万杰路107号原法院办公楼203室)。
4、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高新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的证书、业绩等材料)、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无鉴证章的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公务员录用手续等工作经历相关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招聘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以专业知识测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工作经验情况、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待遇
对确定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办法,待遇参照高新区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规划建设土地局:0533—3580056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高新区建设中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doc
高新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6年6月23日
高新区建设中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