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工作需要,玉林市住建委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招聘岗位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玉林市住建委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6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玉林市住建委人事教育科(玉林市人民东路202号),联系电话:0775—2672584,传真:2675187。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五、面试
采取面试招聘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人选。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太多,可先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水平等方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等综合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
七、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一签多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月工资2500元,其他条件的月工资2300元。单位负责聘用期间单位代缴的五险,食宿自行解决。
附件:1、玉林市住建委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玉林市住建委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玉林市住建委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玉林市住建委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