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仲裁庭秘书一名。
二、岗位职责:负责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
三、报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无违法犯罪前科,男女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四、招聘流程:
1.投递应聘资料:个人简历(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能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的相关从业证书或获奖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54293279@qq.com)。
2.资格审查: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以面谈方式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当天通知结果。
五、相关待遇:试用期三个月,期间薪酬及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地点:临翔区。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888628331
临沧仲裁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