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北流市残疾儿童康复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力量,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为贫困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康复教师2名,生活教师1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均属临时性质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事业;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1.康复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医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生活教师: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后勤工作人员:高中以上学历,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残联网站、市残联、市人社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5)报考康复教师岗位者还需提交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生活教师岗位有过幼儿保育相关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交工作证明(证明须有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康复教师岗位以接受过省级以上听觉言语和智障康复业务培训或取得相关资质者、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生活教师岗位以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从事过幼儿保育相关工作、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后勤工作人员岗位以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年龄小大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残联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市残联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残联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残联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照市财政局核批数(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和监督电话: 6229282(市残联)
北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