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委市政府、旧党校办公区安全保卫和保洁工作,根据《北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方案》的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委市政府大院安全保卫员1名;
2.旧党校办公区安全保卫员3名;
3.旧党校办公区保洁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安全保卫员岗位的要求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保洁员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安全保卫员岗位放宽至50周岁、保洁员岗位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 1 月28日至 29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4张;
⑤有过安全保卫或保洁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交相关工作证明(证明须经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盖公章);
⑥购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还需提交缴费凭证(需经社保局经办人签名并盖公章确认);
⑦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件。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安全保卫员岗位依次以退役军人、有过安全保卫工作经历、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保洁员岗位依次以有过保洁工作经历、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招聘公告中明确。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用人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照市财政局核批数(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六、强化纪律监督。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6223160(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北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