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玉林市司法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的非编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广西玉林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中心)监管辅助工作人员15名。其中:警戒护卫队员10人,医务人员1人,后勤工作人员4人。
(二)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辅助工作人员3名。
(三)玉林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
2.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素质。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广西玉林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中心)招聘人员
警戒护卫队员:男性(特殊岗位), 20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以上法律、心理学专业放宽至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祼眼视力均在4.5以上,身高在165cm以上;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医务人员: 20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以上医学专业毕业,体形端正。
后勤工作人员:有电工操作证,高中毕业以上,体形端正。
2.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辅助工作人员
年龄25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法律相关专业2人,其他专业1人,在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法律援助工作经验者优先;熟练使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
3.玉林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
男性(特殊岗位),年龄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掌握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三、报名及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8月7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司法局政治部(玉东大道人防大厦1205室),联系电话:0775—2908660。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四)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办法
采取面试招聘办法。经现场报名,查阅个人相关资料,按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有关规程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其中法律援助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增加办公软件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公示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公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有关手续。
六、聘用待遇
(一)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的待遇:
1.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广西玉林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中心)警戒护卫队员、医务人员、后勤工作人员:月工资共2309.5元,其中包含单位和个人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859.5元。
2.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月工资共2074.8元,其中包含单位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624.8元。
七、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玉林市司法局监察室0775—290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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