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城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一名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辅助岗位人员(以下称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外聘人员1名,主要协助开展项目建设前期推进工作。一是办理城区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下达投资计划等业务;二是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项目签证、验收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法学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在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2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1723室)。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利用财政资金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178。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我局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年限
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合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次年合同期限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六、工资待遇
外聘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实行基本工资1645元。
(二)根据用人单位每月考评发放绩效工资,考评合格的发给绩效工资705元。
(三)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法规为外聘人员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