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阳市妇幼保健院拟公开招聘助产士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2015、2016届助产专业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2015届毕业生需取得护士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助产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沟通能力强;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安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报名(不接受代报名),并填写《安阳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报名者需携带:个人简历1 份;2寸照片1张;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2016年毕业生除外)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档案袋1个。
(二)考试
(1)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2)初试采取笔试方式:应聘者须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2日8:30-9:30(迟到20分钟未到者视自动放弃)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作为初筛,不计入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复试。
(3)复试采取面试形式:
面试者需持《复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现场笔试成绩产生后即公布并进行面试(具体以现场时间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参加我院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和监督工作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舞弊或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医院规定录用,按合同制人员管理。
注: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量。
本方案由安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3285213(人事)
监督电话:0372-3285779(纪检)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