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队伍整体形象,拟公开招聘十名政务导游,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5.女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6.五官端正,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亲和力强,具有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热爱旅游事业;
7.英语四级以上、韩语TOPIK中级以上者;参加过地市级以上导游、讲解员大赛并取得前三名者;具有丰富政务导游工作经验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安阳市旅游局官网(www.ayslyj.gov.cn)及安阳日报、安阳晚报、安阳电视台等全市主要媒体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安阳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4月9日—4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报业大厦十楼8109室
3.联系电话:2561379
4.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一寸免冠照片4张、5寸生活照两张、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安阳市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务导游报名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5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重在考查应聘者从事政务导游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对安阳市情及概况、安阳旅游资源的基本了解,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在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素养与业务技能、压力应变与自我情绪控制、气质风度与仪态仪表等。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安阳旅游局官网公布。
2.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择优录用,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安阳市旅游局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阳旅游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
(八)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期间发放生活费(14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底薪1800元加绩效工资,另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四、监督
监督电话:2561376
附件:
安阳市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务导游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