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群信部等22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4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推荐《汤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普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专科生及本科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大队管理岗位的大学生村干部为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如报考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6、身体、心理健康;
7、符合用人单位岗位专业需要并经聘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我县服务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卫生系统“51111工程”服务期未满的、现役军人等;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5年5月12日。
根据汤阴县2015年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的招聘计划,对招聘岗位专业、人数、条件、考试考核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报名办法等内容在汤阴电视台、中国汤阴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
a、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b、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学生证、学校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学校证明信上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
c、汤阴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须提交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d、汤阴县“大学生村干部”另须提交汤阴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审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e、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岗位专业及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
(3)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汤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效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一致,报名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及引进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各拟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60元,进入面试程序者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5)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7日至8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委托外地市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
(1)考试内容
a、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两科满分共200分。
b、其他类岗位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两科满分共2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在汤阴县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a、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50%+《申论》×50%;
b、其他类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
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国汤阴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用人单位聘用岗位专业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凡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a、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b、其他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中国汤阴网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为拟定体检、考核的对象。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教师类岗位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其他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体检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由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对个别考核对象可采取走访毕业院校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同时在中国汤阴网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汤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事业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原在职人员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非在职人员回原地。
3、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4、特别提示: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中国汤阴网及时了解招聘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引进及招聘工作由汤阴县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汤阴县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