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招商人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良好英语和德语基础,愿意从事专业招商工作的人员2名(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各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专业八级(二外德语)或德语专业(二外英语)毕业,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尤其是外国客户现场口译能力,能够与外商顺畅交流,翻译合同、文件等。
3.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5.责任心强,能承受压力和接受挑战。
6.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独立完成材料的撰写。
7.能适应驻点、出差。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开发委大楼二楼党群工作办公室(206室);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572-6032210 13757255198。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其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
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设置合格分60分(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外语水平、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对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和企业情况的熟悉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两个专业分别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
三、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开发委编外用工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开发委联系电话: 0572-6032210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