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32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其中武康街道20人,舞阳街道4名,阜溪街道4人,新市镇2名,钟管镇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德清县户籍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为准),退役士兵和有半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社区工作知识。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加分条件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折算成绩基础上加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
3、退役士兵,加2分;
4、持有国家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加1分。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3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按照发布的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职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详见附件1)。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德清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403室(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249号)。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报名表》(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社区工作经历证明(需镇或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有加分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供方为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德清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40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见德清县人才网)。
(二)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计算,并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德清县人才网)。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专业能力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由相关领导和社区代表组成评委组。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德清县人才网)。
(四)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予以公示。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并实行试用期,待试用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相关报名表等材料请至德清人才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zjdqrc.com/。
本公告由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67852
监督电话:8885709
附件1:2016年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16年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
德清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