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家级高新区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8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5月13日至1998年5月13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5月1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办法,职位的报考人数不足1:3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加分项:满足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的,笔试成绩加2分(此项加分不超过2分);工作经历满2年的,笔试成绩加1分;工作经历满3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工作经历满4年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工作经历以本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记录为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则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相加得出考生综合成绩(如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排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人员如为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进入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再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生有故意填写虚假简历和个人信息,或其他不良记录者,视为不合格,依次递补。
5、公示。考察合格后,拟录用对象在有关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聘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秀洲高新区下属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列入国有公司员工管理,实行6个月试用期,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 5月 13、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嘉兴秀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兴西路2399号宝地大厦1210室,新安国际医院南门西南)。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参加报名。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另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秀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3675677、0573-8359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