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城管局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管员2名,驾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协管员岗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含杭州湾新区)户籍;
4.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驾驶员岗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含杭州湾新区)户籍;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照且驾龄5年以上,无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记录。
二、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市城管局(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41号)108室,联系电话:63007509。
3.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前填写《市城管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一并上交。
5.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包括现场问答和技能操作(驾驶员岗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照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市城管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