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医院(浙医二院兰溪分院)创建于1931年,是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和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曾先后荣获“国家级爱婴医院”、“金华市文明单位”、“金华市诚信医院”、“省级绿色医院”、“省级平安医院”等荣誉。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0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兰溪市《关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临床岗位3人,麻醉岗位4人,医学影像诊断岗位3人。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29日。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日—10日。地点:兰溪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人:应练,联系电话:0579—88669016 。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报名信息表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用大头照)。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
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含2倍)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体检费用自理)。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的,只参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经考察、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 人才引进不受招考比例限制,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可报名。
(二) 人才引进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三)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有关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9—88669016
(五)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8891752。
兰溪市人民医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