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浙江省流动人口综合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浙江省流动人口综合信息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其中信息系统运维1人、数据分析应用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金缴费记录或其他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相关材料认定,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4月20日。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 4月14 日-4月2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 月14 日9:00-4月2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 月11 日-5月13 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分别按40%、30%、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5月14 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使用B类卷。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6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7确定入围计算机测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5的岗位,笔试末位者亦不进入计算机测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计算机测试前1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计算机测试
入围人员到浙江省公安厅参加计算机测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根据计算机测试与笔试合计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 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www.zjsga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共浙江省纪委派驻浙江省公安厅纪律检查组:0571-87286064;
2.浙江省公安厅干部处:0571-87287092;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浙江省公安厅人口服务管理总队:王晓明 ,电话:0571- 87286980 。
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沈爱启 ,电话:0571-87286985。
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