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从事全省文化艺术的指导、组织、交流、研究、评论、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各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2016年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时间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16日止,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来信请寄:杭州市西溪路550号7幢B座5楼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办公室收(邮编:310013),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本院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贴照片(样式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供参考)。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应聘文化艺术研究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一篇能反映个人专业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论文、调研报告等)。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网上统一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6年5月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告同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证书等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主要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
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将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
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219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550号7幢B座5楼(邮编:310013)
咨询电话:0571-87381270(姚老师)
附件:
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2016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