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浙江省商务厅同意,浙江省商务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商务研究院为浙江省商务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为政府决策服务,为浙江经济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宗旨,主要从事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际投资、WTO和涉外法律的专业研究与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商务研究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类专业;思维敏捷,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承受工作压力;有志于商务经济研究和咨询领域成长和发展;文字功底强,发表过相关研究论文;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系统 (http://bm.zcom.gov.cn),选择应聘岗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报名。报考人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时间:4月8日—4月20日,招聘单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0人,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4月21日9:00—4月22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4月底或5月初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考试结束后2天内从招聘系统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短信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综合性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用人需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岗位适应度、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等方面情况。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商务研究院官网(http://www.zac.org.cn/综合信息);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com.gov.cn,公示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2.省商务厅(人事处):0571-87051842
3.省商务厅机关纪委:0571-87051834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0878,28939295(刘老师、叶老师)
浙江省商务研究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