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人民医院是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浙江省规模最大的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设有朝晖院区、望江山院区两个院区。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浙江省人民医院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56个岗位12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其中,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7月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人民医院2016年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符合上述应聘条件者,请登录医院官网报名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下午5时。已经按照医院官网2015年11月5日的招聘预告进行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有效,无需再次报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学历条件为博士研究生,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包含有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安排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面试分专业在院内举行,请携带有效证件及个人简历,具体安排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所填报的岗位选择相应或相近的考试科目。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人民医院(http://www.hospitalstar.com/,人才招聘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zjwst.gov.cn,“信息公开/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8770909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人力资源部。电话:0571-85893088。
浙江省人民医院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