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技术审评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以下具体要求:
1、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生物医学工程、医用高分子材料、医学影像或相关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5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技术审评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mdi2014@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向通过资格初审者通知考试有关安排并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审评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zjfda.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22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咨询。电话:0571-87041687(戴老师)、87047039(李老师)。
浙江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