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思想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市中心城区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文字基础,能掌握基本的公文写作和书面材料撰写技能。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至15日(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城南行政中心C座7楼712室吉安市商务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吉安市商务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用工性质:编制外合同工。经择优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2、工资及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796-8226982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