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办工作人员4名(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有进取精神,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值夜班;
4.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主要从事市长直通电话受理、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等工作,计划招聘4人。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12月25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jian.gov.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下载《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长直通办(地址:城南市行政中心大楼C座11楼1118室)报名,联系电话:8222371,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为40%,业务知识为6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7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 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2.体检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3.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查阅个人档案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合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
(五)公示、聘用、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吉安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3年一签(合同期限确定为3年)。
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津贴3500元左右(不含应由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长直通办0796-8222371。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