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场促进科、规划财务科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岗位要求
市场促进科:计算机、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规划财务科: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2月25日—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吉安市旅发委办公室(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A座706室)
3.材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网上报名者提供报名表(在吉安旅游网www.jata.gov.cn内下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人1寸半身彩色照片扫描件一式二份并发送到邮箱(slyj@jian.gov.cn);现场报名者提供报名表(同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和本人1张1寸半身彩照。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各岗位笔试前三名入闱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现象,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实行绩效管理,收入每月不低于35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等。
报名联系人:赵韧,咨询电话:0796—8226177。
本公告由吉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