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情况:象山县档案局;
2.岗位名称: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能熟练进行图片处理、文字编辑、版面设计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
1.每年约3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县档案局(天安路999号,南部商务新城3号楼西侧505室),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4-65002877。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考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拆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档案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