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开明中学是嘉兴市区的唯一一所纯高中教育的全日制民办学校,学校实行寄宿制。按示范性、实验性学校标准建设和办学。因学校发展及优化教师队伍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优秀教师。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1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2名、物理2名、生物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二、 应聘条件:
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职在编公办学校教师和在职民办学校教师。
三、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可持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各类证书复印件)直接送至嘉兴市开明中学办公室。
报名日期: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
具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材料:
1.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由我校统一安排面试;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组成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教师,符合优秀人才条件,遵守本校规章制度,并达到相关考核要求,可享受本校专职教师的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057382668500、13385832626;(王老师);
通讯地址:嘉兴市城南路1026号(城南路与中环南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314000
嘉兴市开明中学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