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拟招聘12名派遣合同制职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12人。
三、具体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女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宁波;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电子信息相关专业;
5、已婚已育者优先考虑;
6、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负责,踏实勤奋,保密性强。
四、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复审: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复审)》,于2016年3月16日—3月18日(下午17:00截止)发送至邮箱:461779300@qq.com,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574-87956335。经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1413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由用人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复审核实后,进行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人才派遣方式,待遇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职工报名表》见附件。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