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财务会计
二、招聘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②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后出生);
④慈溪市所属街道户籍;
⑤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
⑥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组织能力。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为编外用工,基本待遇按市级机关编外人员标准确定,并办理五险。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南楼六楼611办公室(三北大街777号),联系电话:6396067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初审合格现场告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取高分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
(五)聘用
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为编外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慈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