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院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位于港口城市宁波,是一所培养商贸服务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学校为省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省商业厅)。学院设有烹饪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商贸系等三个专业系室,曾获人社部“第十届国家技能人才教育突出贡献奖”、省人民政府“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一个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殊荣的戴永明领衔;一个宁波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获宁波市首席工人荣誉的杨晓蝾领衔,依托校企合作,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我院发起并成立了首个市级学会——宁波菜研究会,协同甬城餐饮行业在传承宁波菜名典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宁波菜。
目前学校培养模式有:技师+本科、技师+大专、高级工+大专,现有在校生3800余名,全部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管理及营销类课程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承担管理及营销类课程教学,兼校企合作工作 |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专业; |
面向 全国 |
40周岁以下,有5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
德育课程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承担德育理论课程教学 |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40周岁以下,有3年及以上大中专院校从教工作经历。 |
酒店管理与营运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承担企业管理类课程教学兼校企合作工作 |
烹饪、酒店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面向 全国 |
40周岁以下,有5年及以上在三星级及以上酒店(或饭店)担任餐饮部副经理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 |
西餐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承担烹饪西餐理论及实操教学 |
烹饪、酒店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面向 全国 |
40周岁以下,有西餐技师及以上职(执)业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从事西餐岗位工作经历。 |
会计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承担财务会计理论及实操教学 |
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35周岁以下,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承担电子商务理论及实操教学 |
电子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35周岁以下,有电子商务师及以上职(执)业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
旅游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承担旅游管理理论及实操教学 |
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40周岁以下。 |
酒店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承担酒店管理理论及实操教学 |
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5年及以上在三星级及以上酒店(或饭店)担任餐饮部(或客房部)副经理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 2、有职业院校10年及以上从教工作经历。 |
注:职称、职(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生证、学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并须于2016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日。
2、报名办法:从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完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等级的技能大赛奖项的可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syjs1234@126.com,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根据以往招聘情况,认定酒店管理与营运教师、西餐专业教师、酒店专业教师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时在中国公共招聘网站(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和考试时间将于报名时间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nbsj.com/)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考试(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核),西餐专业教师和酒店专业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考试(核)前学院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职称证书、职(执)业证书、获奖证书(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等级的技能大赛奖项的可提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学院院办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核)。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2、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进行测试。
采取试讲方式考试(考核)的岗位,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总分为100分,总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学院一般提前1天通知考生规定的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3、成绩
在试讲、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项目。
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于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被录用人员凡属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前;其他本次公开招聘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不再聘用上岗。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院办;联系人:徐老师、季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3668。传真:0574-87114098;邮箱:syjs1234@126.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6729,陈老师
附件: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