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各相关事业单位:
(1)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6年4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龙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专业类岗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医保审核及一中校医等岗位,放宽到浙江省内或丽水市内户籍(详见计划表,以2016年4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其他个别职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在龙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面向市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通过龙泉市统一组织的招录考试,以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仍在社区工作的市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需在2016年4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0年4月14日至1998年4月14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75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3、报考龙泉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及一中校医岗位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等条件适当放宽(详见计划表)。面向市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年龄不限。此类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达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5年以上方可报考;
4、具有招聘职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面向“大学生村官”、市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任职的时间及其他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6年4月14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其他特殊要求职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 ) 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卫生系统医疗相关专业岗位、一中校医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医保审核岗位比例为1:2)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网( www.zjks.com )登录报名帐号,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分类考试,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和医疗卫生类,卫生系统医疗相关专业岗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医保审核及一中校医考试科目类别为医疗卫生类,其他所有岗位考试科目类别为综合管理类。详见计划表笔试科目。
综合管理类: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满分为100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满分为100分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A类)》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
医疗卫生类:
上午9:00—11:30 《医疗卫生专业测验》 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一门,分为中医、西医综合、药学、护理、公共卫生管理、医学检验六个类别,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计划表。笔试范围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医学综合基础知识为共答题,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学科各专业有关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相关岗位专业知识部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
综合管理类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A类)》×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医疗卫生类笔试成绩=《医疗卫生专业测验》成绩
然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各单位普通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路检察院对面)。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综合管理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医疗卫生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龙泉市的最低工作服务期限为5年。其中卫生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定向)岗位在定向岗位服务期限为8年以上,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岗位在龙泉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服务期限为8年以上。
本公告由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泉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陆龙泉市政府网(中国龙泉)、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7262228
龙泉市卫计局:7262763
举报投诉电话:龙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7262055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