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虞区环境保护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环境监察、监测等工作,需夜间和野外作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上虞户籍,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环保类、化工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等大专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有驾驶证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12日(8:3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上虞区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上虞区百官街道体育场路26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报考人员请持《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笔试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准考证请于4月14日到上虞区环境保护局302办公室领取。笔试课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环保法律、法规类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考生面试入围分=笔试成绩×40%,根据面试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三)面试
根据面试入围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面试入围分+面试成绩×60%方法计算出最终得分。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时,相应核减职位招聘计划数;
2、体检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不予录用。录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辞退。
4、招聘录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区级有关部门关于机关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文件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项,报考者可咨询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112928。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