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统计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审批中心统计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行政审批中心统计窗口工作人员一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行良好。
(二)专科学历及以上,不限专业。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口齿清楚,工作适应能力强。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至2016年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统计局办公室(平阳大厦17楼1706室)。电话:58199852
(三)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一份(附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50分。
(二)面试,50分。
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检
优先进入体检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自理)。
五、福利待遇
(一)录用后,由平阳县人才中心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等手续。
(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组成。
六、劳动关系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人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统计局。
平阳县统计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