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纳人才,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学院更好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向全国(含本院)公开招聘3名系主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院简介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地处广州市天河区,分为五山校区和燕岭校区,毗邻广州地铁 3 号线总站和天河汽车客运站,于200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是广东省实行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从事小学和学前师资专业化培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以教师教育为核心,以打造外语、艺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技能为主要教学特色,外语、电子信息、艺术设计、传媒、公共事业、旅游等多门类学科并举,开设了40个专业(方向),开展全日制和成人学历教育,已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是广东高职高专优质教育资源。2007 年 6 月,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0563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教师345 人,其中正高职称15 人,副高职称106 人;博士11 人,硕士209 人,在读博、硕士29 人,博士/ 硕士生导师6 人,“广东省教学名师”1 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 人、校级培养对象13 人,42 名教师被聘为各类专业委员会和行业专家。另有外籍教师9 人。随着学院办学规模扩大,向更高办学层次发展,现面向全国诚聘3名系主任。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国际商务系主任、音乐系主任、信息技术系主任。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2.熟悉教育规律,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教学管理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富有团结协作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主持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或教研教改课题、校级以上(含校级)精品(重点)课程建设、专业课程标准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
5.在担任现任职务(现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出版了与本人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专业著作(中文8万字以上),或翻译出版了与本人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专业译著(中文10万字以上);
(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不含摘要);
6.熟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具备以下任职经历之一:
(1)在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现(曾)任中层副职以上(含中层副职)职务,或担任教学机构中层正职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下同)
(2)在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现(曾)任中层正职,或担任中层副职3年以上。
(3)在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现(曾)任中层正职2年以上(含2年),或担任中层副职3年以上(含3年)。
(4)在民办高职院校现(曾)任中层正职职务3年以上(含3年)。
(5)在专业相关行业、企业现(曾)任副处级或部门正职以上(含副处级、部门正职)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含3年)。
7.符合下列应聘岗位相关资质要求(见附件)
8.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后出生)。
9.身心健康。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时间按广东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聘用人员待遇规定处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的发布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11月15日
2.报名资料:
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职称、学历学位、科研教研成果证明、课程建设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任职证明、身份证等其它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以下的报名方式递交材料。
3.报名方式:
专递寄到或直接送到: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行政楼513室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请标明“应聘某系主任岗位”字样,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hichu@gtcfla.net)。
咨询电话:020-38457901、38457670 詹老师、杨老师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三个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院人事处牵头,会同学院相关部门联合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含学术成果鉴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地点在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考试前1天,到我院五山校区行政楼513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和任职证明原件;
(2)科研教研成果证明、课程建设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获奖证明和论文著作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钢笔签名)一份。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分为面谈、演讲答辩和民意测评3个环节。面谈对象为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演讲答辩人员和民意测评对象为面谈基础上的择优人选。
考试由我院于11月上中旬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1.面谈
按招聘岗位分别组建面谈评委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应聘岗位分组)进行逐一面谈考察,以百分制形式形成评委意见。
面谈形式为问答式,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对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谈时间:每位应聘者的面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
面谈成绩评定办法: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聘者的得分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应聘人员面谈成绩=评委评分之和÷评委人数。
根据面谈结果,各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基础上按1︰3的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择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演讲答辩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演讲答辩
我院按招聘岗位分类,分别组织经面谈择优确定的应聘者进行演讲答辩,由评委对应聘者的演讲答辩表现进行现场评分。
(1)演讲答辩内容
首先,由应聘者结合应聘岗位工作特点,阐述对岗位工作的认识和自己的应聘优势,并就如何做好岗位工作谈设想、谈思路、谈举措(限时15分钟以内);其次,应聘者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限时15分钟以内)。
(2)专家评分
评委根据应聘者演讲答辩表现,以百分制形式予以评分。
成绩评定办法: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聘者得分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应聘人员演讲答辩成绩=评委评分之和÷评委人数。
3.民意测评
由我院组织实施民意测评工作,与演讲答辩同步进行。
参加民意测评人员根据应聘者的演讲答辩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独立匿名填写民意测评表。
民意测评结果不计入应聘者面试成绩得分,但作为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依据。
4.统计应聘者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聘者成绩由面谈成绩和演讲答辩成绩组成,按照4︰6的比例计算(即考试成绩=面谈成绩×40%+演讲答辩成绩×60%),60分为合格。
(五)确定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人选)
我院按照学院制定的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民意测评结果和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在考试成绩达到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者中,择优确定等额的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人选)并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由我院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组织考察小组,前往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施组织考察相关工作。若组织考察对象为本院在编人员,则由学院党委组织部直接实施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决定的拟聘(任)人选,在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任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本公告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gtcfla.edu.cn/gljg/html/renshichu/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457670(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458455(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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