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地保障工作需要,经临港区管委会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国有土地征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招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白沙湾街道办事处6名,沙坪街道办事处4名,主要从事国有土地征收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户籍在翠屏区9个街道、临港区2个街道范围内。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
(四)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沙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115室(沙坪街道龙顺路26号,可乘坐12、16、17、32路公交车在沙坪站下车)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白沙湾、沙坪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如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通知时间内到沙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115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为计算机操作和结构化面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结构化面试。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本公告规定取消拟聘资格的,可以按照招聘面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统一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考察。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街道进行公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招聘面试综合成绩排序选择应聘单位。经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138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情况发放。未达到合同期限辞职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7078、3620649。
九、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白沙湾、沙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107129、3620451。
附件:白沙湾、沙坪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白沙湾街道办事处
沙坪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