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宾市兴文县博物馆考调公告
兴文县博物馆(兴文县文物管理所、兴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经县委编委批准设立的县教体文广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调方式选聘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名额与条件
(一)此次考调工作人员共4名,各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名额 |
报考条件 |
附注 |
副馆长 |
1 |
4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现任县内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 |
1.年龄计算以报名截止当日为准。 |
工作员 |
1 |
4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工作期间未受过各类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
讲解员 |
1 |
女性,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58cm以上. |
3.报考者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
讲解员(苗族) |
1 |
女性,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58c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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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调范围
面向兴文县内各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人员考调选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工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县教体文广局二楼人事师训股(中山街西段588号)。
(四)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签章、负责人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应对照报考条件逐条说明,并包含报考人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及综合表现、现工作岗位、是否在编在职等内容,单位负责人明确签批是否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经批准交流到县内其他单位锻炼一年及以上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还应由实际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表现补充证明。
报考副馆长岗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任职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注审核章。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经初审合格者获得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于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考调资格,退回原单位,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22日16:00—18:00到教体文广局人事师训股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
四、公告时间与形式
相关信息在党政网、兴文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xwxrsj.com/)、兴文教育信息网(http:// www.xwjyj.com/)、“最美兴文”微信公众号(zmxw0831)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考试
(一)考试工作由考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笔试
考调副馆长及工作员岗位人员均要参加笔试。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开考比为3:1,若达不到开考比,则取消相应岗位考调名额。
笔试内容:文史类知识占70%,政策、法规、时事等综合类占30%。
笔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考调副馆长及工作员岗位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报考人数多于6人的,取前6名进入面试,第6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考人数少于6人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相关事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4日9:00—12: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调讲解员岗位
报考本岗位人员只需参加面试。
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领取相关资料并接受面试准备任务。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4日14:00—16:00。
面试方式:现场解说。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现场解说,评委现场打分。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
报考副馆长、工作员岗位人员需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
时间:2016年1月23日11:20—12:20。
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1.副馆长、工作员岗位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40%+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成绩×20%
2.讲解员岗位成绩
经评委现场评分,按计分规则计算得分即为考试得分。
(六)成绩及相关信息发布
考试成绩、拟考察人选等信息将在笔试、面试当天,经兴文教育信息网(http://www.xwjyj.com/)、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公示栏及“最美兴文”微信公众号(zmxw0831)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考察
(一)对同岗位个人总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最多确定2人作为考察人选,由考试领导组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数据等进行综合评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得票率超过30%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报考“讲解员”岗位个人考试得分低于70分的将直接淘汰,不予考察。
考察时间:由考察组临时通知。
七、聘用
领导组根据总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岗位身份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县人社局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工作流动相关手续;原专业技术资格无效,须按新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严格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等各级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县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涉及考生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820811 8826587 8823025
九、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注意后续通知。
(二)本公告相关事项由考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文县教体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