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5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单位
我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名额为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3名,派驻蕨溪、永兴、观音乡(镇)卫生院;县中医医院招聘2名,派驻复龙、古柏乡(镇)卫生院。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县2015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2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宜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股403(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金江大道卫生监督大楼),联系电话:0831-620084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本人按时到宜宾县卫计局人事科教股提交《宜宾县2015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现场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留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名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40周岁的,是指截止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3日
地点:宜宾县卫计局人事科教股403(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金江大道卫生监督大楼)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30
地点:宜宾县柏溪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核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见附件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方式为病历书写,首先由专家提取病历基本信息,随后请考生按照病历书写格式的要求在答题卷上将病人基本信息、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的全部过程完整地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在答卷上,最后由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专家评分。技能测试不指定复习材料,其工作由特岗全科医生专家库的专家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组由县人社局、卫计局及相关聘用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经批准,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和《四川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经人社、卫生部门审查后聘用,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