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是宜宾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工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帮扶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宜宾市常住户口;
5.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社工、文秘、法律、财务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体育、文艺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因过失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招聘公告在三江人才网(网址:http://www.ybrc.gov.cn/)和宜宾市总工会网站(网址:http://www.ybsgh.org/)发布。
2.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从上述两个网站公告栏《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中下载并如实填写《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以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证件(材料)扫描(或照相)电子版分别发送至电子邮箱:ybszghbgs@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分别发送,打包重命名为姓名)。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
(2)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报名人员须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也可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并确认。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确认地点:宜宾市中山街18号市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7日—11月20日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人员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确认(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现有工作单位的,应经单位同意前来应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确认时须另交2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确认。
(二)资格审查
由宜宾市总工会与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宜宾市总工会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折合总成绩100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15点至18点。领取地点:宜宾市中山街18号市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1科: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应变处置、决策分析、依法行政、工会业务、文字表达、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和能力,采用100分制,占折合成绩的6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具体见考试准考证。
3.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和宜宾市总工会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以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是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用100分制计分,占折合成绩的40%。
3.面试采取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和体检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以本公告第一条第(二)专业条件的第3款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根据考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试折合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于面试结束后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和宜宾市总工会网站公布。考察、体检有不合格人员再按考试折合总成绩依次替补。
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六、待遇
1.由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2.试用期工资每月1400元。试用期满后,待遇根据现实表现和工作年限,参照宜宾市总工会聘用人员工资水平执行,并按照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七、其他
招聘工作在宜宾市总工会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的情况,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应聘者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纪律追责。
联系人:颜先生0831-821192813550705946
苟女士0831-821194718048986065
附件: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