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5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单位
我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名额为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2名,县中医医院招聘3名,派驻观斗、仁义、洛亥、王家、沐滩乡(镇)卫生院。具体岗位详见《珙县2015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珙县属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其特岗全科医生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0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人事政工股(地址:巡场镇狮子街1号),联系电话:0831-4380933。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本人按时到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人事政工股提交《珙县2015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现场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合格后留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班时间)。
地点: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人事政工股(地址:巡场镇狮子街1号)
(三)考试
考核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见附件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方式为病历书写,首先由专家提取病历基本信息,随后请考生按照病历书写格式的要求在答题卷上将病人基本信息、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的全部过程完整地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在答卷上,最后由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专家评分。技能测试不指定复习材料,其工作由特岗全科医生专家库的专家组织实施。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组由县人社局、卫计局及相关聘用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经批准,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2.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和《四川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经人社、卫生部门审查后聘用,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人员管理及保障政策
(一)人员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与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期限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安排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全科特岗工作及特岗医生进行统筹管理。
(二)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四)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须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并注册为全科医师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