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信访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
(五)行政工作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本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六)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 2014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五号(南海迎宾馆侧)南海区信访局办公室207室。
联系人:梁文诗;联系电话:0757-81212868。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背面签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
3、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网上信访系统(http://xf.nanhai.gov.cn/index.actio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网上信访系统(http://xf.nanhai.gov.cn/index.actio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网上信访系统(http://xf.nanhai.gov.cn/index.actio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庄少伟同志担任,成员为李样欢、崔伟、聂惠玲。监督小组组长由林毅同志担任,成员为周炜、何灿基。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佛山市南海区信访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