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张政办〔2012〕9号),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综合部(市长安南路139号四楼)。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 经资格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3. 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报名。
4.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设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和面试占70%计算,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在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者一旦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保等手续。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张家港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张家港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5852。
张家港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张家港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2016年1月8日